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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政任字〔2012〕5号
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何邦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22日 点击数: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  市政府决定:
  何邦军同志任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(兼);
  钱民强同志任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安康工业园区)管理委员会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  方 巍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  蒋 平同志任市财政征收管理局副局长(原任职务因机构撤并自行免去);
  王建华同志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,试用期一年;
  李 婷同志任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;
  陈绪明同志任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副局长,试用期一年;
  孙秦川同志任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,试用期一年;
  李建国同志任市种子管理站站长;
  李家国同志任市审计局副调研员;
  李伟奇同志任市农业局副调研员;
  周本义同志任市种子管理站副调研员,免去市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。

安康市人民政府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

公文PDF原文:安政任字〔2012〕5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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